建群直播:可能涉嫌线上开设棋牌平台- 棋牌官网网站- 游戏APP下载赌场罪?

2026-02-28

  棋牌平台,棋牌官网网站,棋牌游戏APP下载很多人觉得“开设赌场”是大老板才会碰的事,和普通人无关。直到被警方传唤,才发现自己只是在微信建了个群、在直播间帮着“喊单”,就已经踩了刑事红线。线上开设赌场罪早已渗透到日常网络场景,聊天软件、直播平台、小众APP里的“娱乐玩法”,稍不注意就可能变成犯罪陷阱。本文结合实务案例,重点拆解个人不经意间涉罪的情形,再详细说明有哪些合法辩驳空间,普通人必看避坑。

  根据《刑法》第303条第2款及相关司法解释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赌博视频、数据,组织赌博活动,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情形,就属于“线上开设赌场”行为,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:

  和传统赌场不同,线上开设赌场不需要固定场地,一个微信社群、一个直播账号、一套简单的“娱乐规则”,再加上资金流转,就可能构成犯罪。而普通人涉罪,大多是因为“不知情”“只是帮忙”“以为是娱乐”。

  张某建了个微信老友群,组织群友玩“炸金花”,约定每局赢家给群主5元“茶水费”,用于群内发红包、充线个月,群内参赌人数累计130余人,张某收取“茶水费”共计4万余元。最终,张某被认定构成线上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。

  很多人觉得“老友群娱乐,收点小钱补贴群费”不算犯罪,但只要满足“组织3人以上赌博、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”,就可能涉嫌犯罪;若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、抽头渔利3万元以上,还会被认定为“情节严重”,加重处罚。

  刘某在语音直播软件开设直播间,招募主持人招揽玩家参与“砸蛋开盲盒”,玩家通过微信转账充值获得游戏金币(1元=10金币),每次砸蛋需投入20-200金币,抽中礼物可按0.8倍兑换现金。刘某从玩家游戏费中抽成,累计收取赌资20余万元,最终被认定构成线上开设赌场罪。

  直播间“砸蛋”“转盘”“猜大小”看似是娱乐互动,只要满足“投入现金兑换虚拟币、结果具有偶然性、虚拟币可兑换回现金”三个条件,就属于赌博行为;主播、直播间运营者,甚至帮忙“喊单”的助理,都可能被追责。

  李某的朋友王某开了个线上赌博群,让李某帮忙“代收赌资”。群友把赌资转到李某微信,李某再转给王某,王某每月给李某2000元“辛苦费”。李某觉得自己只是“过个账、不参赌、不抽成”,不会有事,最终却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共犯,判处拘役4个月。

  根据司法解释,明知是赌博活动,而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(代收、代转赌资),收取服务费1万元以上,就构成共犯。哪怕只是帮忙记账、统计赌局结果,只要主观上“明知”,就可能被追责。

  赵某在朋友圈看到“推广赚钱”信息,只需转发涉赌APP链接,有人通过链接注册参赌,赵某就能拿提成。赵某觉得“只是转发链接,不参与赌博运营”,短短1个月,通过其链接注册的参赌人员达80余人,赵某获利3万余元,最终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共犯。

  为赌博网站/APP提供推广、发展会员服务,收取服务费2万元以上,就构成共犯;哪怕不知道链接是涉赌的,但若收费明显异常、被监管部门提醒后仍继续推广,就会被认定为“明知”。

  程序员陈某受朋友委托,开发一款“棋牌娱乐”APP,约定报酬5万元,陈某未询问APP用途,也未审查后续使用情况。后该APP被用于线余万元,陈某因提供技术支持,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共犯,最终被不起诉(情节轻微)。

  为赌博平台提供软件开发、技术维护等服务,收取服务费2万元以上,就构成共犯;哪怕是“技术中立”,但若明知或应知平台用于赌博,仍继续提供服务,就会被追责。实务中,程序员、技术人员是此类案件的高发人群。

  线上开设赌场罪要求“主观明知”,即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开设赌场。若能证明自己“不知情”,就能不构成犯罪或从轻处罚。

  ①未参与核心运营:仅帮忙转发链接、代收款项,未参与赌局规则制定、利润分成,也未接触参赌人员;

  ②被他人欺骗/隐瞒:对方谎称是“正规娱乐”“合法推广”,自己没有核实渠道,且未收取异常报酬;

  ③及时终止行为:发现行为可能涉赌后,立即停止转发、代收、技术支持等行为,并删除相关链接、群聊;

  ④无明知的客观表现:未收到监管部门的书面/口头告知,收费标准符合市场正常水平,例如普通推广费、技术服务费;无规避调查的行为,例如删除聊天记录、销毁账本。

  上述程序员陈某案,因其能证明自己未询问APP用途、未参与后续赌博运营,且获利仅为正常技术服务费,最终检察院认定“主观恶性小、情节轻微”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  线上开设赌场罪与“聚众赌博”、普通娱乐的量刑差距极大。聚众赌博最高判3年,开设赌场最高判10年。若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仅属于“聚众赌博”,或只是普通娱乐,就能大幅减轻处罚,甚至不构成犯罪。

  开设赌场具有“持续性、开放性、分工明确”的特点,例如长期运营群聊、有固定代理、明确抽成规则;聚众赌博多为“临时聚集、短期行为”,例如偶尔组织老友玩一次、无固定抽成;

  不以营利为目的,亲友间少量财物输赢,或仅收取正常的场地、服务费用(如棋牌室每小时收费),不以赌博论处;若能证明“抽头渔利未达5000元、赌资未达5万元、参赌人数未达20人”,也不构成聚众赌博罪。

  仅领取固定工资、少量辛苦费,未参与利润分成,且获利金额未达到“情节严重”标准;

  聊天记录、资金流水无法证明自己参与了投注、分成、推广等行为(如仅是群成员,未发言、未转账);

  电子数据,如聊天记录、APP后台数据,被篡改、销毁,无法核实参赌人数、赌资、抽头金额;

  无法区分合法资金与涉案资金,或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收取的费用与赌博行为相关。

  1.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微信、直播等载体的“随手操作”,可能暗藏刑事风险,尤其要警惕“无门槛赚钱”“推广提成”“代收转账”等陷阱;

  2.若不小心参与了相关行为,第一时间停止行为,保存好聊天记录、资金流水等证据,切勿删除、篡改;

  3.一旦被警方传唤,不要慌张、不要隐瞒,及时委托律师,结合上述辩驳方向,精准维护自身权益。实务中,很多情节轻微、主观不明知的案件,都能争取不起诉或缓刑。

  线上开设赌场罪的打击重点是组织者、主导者、获利巨大者,但普通人也不能抱有“侥幸心理”。很多时候,一句“不知道”“只是帮忙”,不足以成为免责理由,唯有认清风险、守住底线,才能避免“不经意间坐牢”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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